首页 » 通知公告 » 正文

关于优化学校集中采购项目(货物类、服务类) 合同付款申请审批流程的通知

时间:2023-11-24  点击数:


学校直属各单位:

为进一步精简优化采购支付环节,切实解决师生合理诉求,坚持问题导向,结合工作实际,招采中心与财务处沟通对接,议定优化学校集中采购项目(货物类、服务类)合同付款申请审批流程。

对于10万元以上的集中采购项目(货物类、服务类),采购单位(科研团队)完成履约验收后,按照合同要求需向供货商付款时,可直接通过学校网上办公系统“新建流程”中“资产类流程”,提交“集中采购合同付款申请审批单”,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、招采中心审核后,自行打印该流程截图,按照学校财务处报销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一次性办结。采购单位(科研团队)无需再到招采中心审批签字。



招标采购管理中心 

20231124


返回 上一页
版权所有 2019-2024   开云网页版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   

       地址: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   邮编:114051